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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法制网郑州8月3日电(王莉)王寿义,47岁,沁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。1989年3月入伍,在部队期间,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,嘉奖7次。2004年3月从部队转业,被分配到沁阳市公安局工作。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,嘉奖4次,6次被评为先进个人,4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。 ★ 永葆初心,本色不改 ★ 王寿义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,入警以来,坚持每天提前30 分钟上班从未间断。作为治安大队的内勤,担负着收集上报信息,制定各种方案,整理各类台帐资料。在人手少、压力大的情况下,王寿义同志克服重重困难,苦干加巧干,不但把各项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,还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,提供决策依据,默默奉献,甘当无名英雄,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。 ★ 任劳任怨,无悔英雄 ★ 王寿义十年如一日,默默无闻,坚守岗位,他象一头黄牛,耕耘不止。他坚持多学、多看、多听,多问、多思、多想,细心学习他人长处,改进自身不足,针对派出所档案、台帐不规范的情况,他经常深入基层,上门服务,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他注意收集各类派出所经验材料、信息,进行交流、学习,及时对派出所进行督导,促进各项工作落实,他编发的信息简报多数被省公安厅、焦作市公安局治安简报采用。 ★ 勤勤恳恳,忠诚为民 ★ 王寿义老家在山东,但他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,除了生病住院之外,十多年没有请过一天假,放弃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机会。办公室的工作十分繁琐,每天都要面对动态信息上报、数据报表统计、传达通知通报及其他各种辅助性工作。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,他一丝不苟认真执行。在完成自己本职业务工作之余,他积极协助其他民警做好相关工作,帮助社区民警完善各类台帐。协助办案民警抓捕、询问、讯问嫌疑人,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。在去年的“大收戒”专项行动中,他和战友们一道,走访群众,摸排线索,蹲点守侯,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 身为战斗在公安战线里的一员,王寿义同志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,传承着“耕牛”精神,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锻炼自我,挑战自我,超越自我,不论遇到什么困难,他都坚定信念,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。他就是这样默默地奉献着,为确保大队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 【个人感言】 在部队的练兵场我从来都是强者,在治安防范的岗位上我同样不会服输,我知道自己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,但同时我更加懂得,只有平凡的岗位,没有平凡的人生,我愿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社会大局的稳定再立新功。 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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